《以法之名》再出巨大漏洞,柳韵被严重降智,一个降价房就被收买 -

来源:人气:381更新:2025-07-11 12:44:44

7月8日,电视剧《以法之名》迎来第30集的播出。最新剧情显示,李人骏正接受组织的调查问询。在被调查前一晚,他与妻子柳韵展开了一场关键对话。柳韵坦承自己因被迫成为反派势力的保护伞而陷入困境,并恳请李人骏在面临抉择时,优先考虑家庭责任及子女的处境。此类剧情设置被观众认为是编剧团队惯用的突兀转折,且在情节逻辑与人物行为上存在明显矛盾。

我们来复盘柳韵角色的故事脉络。作为东平市开发区的副职,其核心矛盾集中于开局阶段的决策失误。看似复杂的问题体系中,实质仅存在一个关键节点:为万海集团的矿业项目提供银行贷款担保。这种担保行为本身便暗含重大风险,但编剧对经济金融常识的误解使情节呈现失真。

需要指出的是,银行贷款违约风险的判断不应简单等同于项目停工。在现实经济体系中,矿山类固定资产贷款与房地产开发贷款存在本质区别。即便万海集团暂时无法开展采矿作业,其贷款资产仍具备实际价值支撑。相较于房地产的杠杆特性,矿产资源具有天然的保值属性——企业运营受阻时,矿产本身不会贬值,反而可能因资源稀缺性而增值。这种价值差异正是编剧需要补足的基本经济认知。

矿产作为硬通货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天然的保值属性。作为通过正规公务员考试获得开发区管委会职位的柳韵同志,显然深知这一特性。因此,即使万海公司面临银行贷款违约,甚至她本人作为贷款担保人,也未必造成实质性影响。银行自有应对之策:一旦贷款企业破产,便可通过拍卖矿山资产来实现债权回收。这表明,柳韵与整个事件并无实质关联。她之所以在剧情中显得慌乱,实则是编剧刻意为之的设定。一旦发现银行贷款逾期,便急于寻求天龙集团接手相关事务,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正常职务操作范畴,不存在违规嫌疑。矿山作为资产,谁出资谁接手本是市场行为,因此柳韵安排天龙集团与万海公司子嗣进行谈判的举动,亦属合规范畴。

柳韵以低于市场价142万元购入天龙集团开发的房产,这一行为实则暴露了其在职务廉洁性上的严重缺失。作为公职人员,其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本就具备覆盖该房价的能力,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购置房产本应是合理选择。值得注意的是,公积金未被使用反而闲置,这种状态本身便与公职人员应有的财务规划相悖。柳韵夫妇高额公积金的来源与其担任的重要职务密切相关,这些资金是职务履行的正当回报。倘若其能恪尽职守、清正廉洁,每月稳定的公积金收入本应足以支撑房贷支出。因此,以低价购房作为利益输送手段的所谓"贿赂"行为,从制度设计层面而言根本站不住脚。公职人员即便需要承担购房成本,也无需通过接受低价房产来实现,这种行为本质上反映了对公共资源的不当利用。

对开发商而言,以142万元的优惠幅度进行销售同样意味着利润增长。因此,即便该交易被追溯调查,也难以发现实质性问题。开发商以折扣价出售房产在市场中普遍存在,尤其体现在高端住宅区的样板间销售环节,往往伴随显著的价格减免。以柳韵与李人骏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衡量,完全具备承担此类费用的经济实力。由此可见,即便获取了折扣房产,也不存在未支付对价的情况。若角色保持理性判断,柳韵根本无需主动寻求与反派的对话。更值得注意的是,这位强势的反派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仍对柳韵施加威胁,显然已不再将柳韵视为普通干部。在柳韵已处于如此困境之际,竟被逼至几乎遭受侵害的边缘,却连基本的维权途径都未能掌握。具备正常思维能力的当事人,完全能够促使那位在火锅宴会上施暴的反派面临法律制裁。

即便柳韵夫妇尚未涉及重大问题,却因一件小事被塑造成反派保护伞,这显然不合常理。面对专案组的问询,她只需坦诚告知丈夫真相——不过是购置了一处折扣房产罢了。在逻辑漏洞频现的剧作中,调查组对这类普通消费行为又能如何?编剧刻意降低角色智商,强行编织荒谬情节,实属创作上的失败。这种为求自洽而牺牲剧情合理性的做法,暴露了编剧水平的匮乏。(文/马庆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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